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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海关对进口字画报关查验为文物
点击:201    发布单位:泓邑艺术品进口报关公司    发布时间: 2024/11/18


    近日,经专业机构鉴定,皇岗海关在皇岗口岸客运出境车道查获的一名司机违规携带的3幅文物字画,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境的一般文物;同时,字画的6个卷轴均为现生象象牙制品,现生象属于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(CITES)附录所列物种。


    海关关员在皇岗口岸客运出境车道进行监管时,发现一辆跨境客车后备箱内携带较多行李物品,遂将该车辆指引到行李查验台进行检查。经查验,在该车后备箱的一个白色塑料袋内发现疑似文物字画,共计3幅。经广东省文物鉴定站鉴定,其中2幅属于国家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,另外1幅属于国家限制出境的一般文物。同时,经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鉴定,上述3幅字画的卷轴均为现生象象牙制品。


    海关提醒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规定,文物出境,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。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,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,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、邮寄、携带文物出境,应当向海关申报,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。走私文物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构成走私行为,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。另根据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》等规定,除合法持有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外,禁止贸易、携带、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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